领湃科技: 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7-10 21:31:45

               目    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营业收入目标值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营业收入目标值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 5—8 页

        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7-562 号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度新能源动力电池业

务营业收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领湃科技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披露时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领湃科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领湃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相关

规定编制《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度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

营业收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归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的说明》

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领湃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领湃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相关规

定,如实反映了领湃科技公司 2021-2022 年度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值

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归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的说明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关于本公司 2021-2022 年度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的说明

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34.9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841.35 万股的 1.4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7.98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19%,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 80.03%;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46.92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 0.30%,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7%。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 18.6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7.98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0 日为预留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46.92

万股。

  二、营业收入目标值情况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目标值为本公司

  三、营业收入目标值完成情况

  领湃科技公司 2021-2022 年两年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 37,731.60 万元,超过考

核数 36,000 万元,领湃科技公司 2021-2022 年度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完成 2021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目标值。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仅为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目标值完成情况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彭宗显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彭宗显本人书

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值完成情况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陈建成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陈建成本人书

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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